
节能评估服务范围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3000 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 至3000 吨标准煤(不含3000 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50 万至 100万立方米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根据《长沙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长沙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权限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在项目立项、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一)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建筑项目;
(三)年综合用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标准煤)或年综合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含200万千瓦时)的项目;
(四)依照国家规定应当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的分类
类型 | 指标 | 指标值 |
节能评估报告书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 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 |
年电力消费量 | 500万千瓦时以上 | |
年石油消费量 | 1000吨以上 | |
年天然气消费量 | 100万立方米以上 | |
节能评估报告表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 1000至3000吨标准煤 |
年电力消费量 | 200万至500万千瓦时 | |
年石油消费量 | 500至1000吨 | |
年天然气消费量 | 50万至100万立方米 | |
节能登记表 | 除以上标准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
项目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项目建设单位的详细介绍;
2、项目的详细介绍;
3、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平图、建筑方案、工艺流程、设备清单等);
4、项目所在地市政设施情况,包括水(上水、排水、雨水、中水)、暖、电、气、电信等方面的实情;
5、用能设备清单,设备能耗说明等资料;
6、使用方案:包括暖通、给排水、建筑、电气等;
7、项目建成后各系统监测、管理说明。